不断与法官交流对法律热点法学理论的看法,才慢慢 懂得:虽然法官对待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的态度有偏见的成份(他们认为律师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既然收了当事人的钱,有理无理总得说几句),但也有律师自己方面的原因。
确实不少律师没有认真对待辩护词代理词的写作。有些代理词辩护词往往不顾案件基本事实,乱提结论,强词夺理;一些辩护词代理词不顾法律的明确规定,上纲上线,乱点鸳鸯谱;有些辩护词则不讲章法,不讲逻辑,纯属胡乱拼凑字数应付当事人……这样的辩护怎能引起法官兴趣!
其实,大多数敬业的法官,也希望能公正办案,也希望把案件办得扎实点,也希望能从律师们的辩护词代理词中得到启迪。
要写好辩护词和代理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写辩护词和代理词不同于写作业,没有固定的程式,没有现成的答案。要写好它,首先需要掌握全部案件材料,并且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对案件全部材料熟悉,吃透,不能有丝毫的马虎,不能有丝毫的遗漏;其次要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法学理论将这些材料整理得有条不紊,要从杂乱无章的材料中清理出其中的法律关系;最后要形成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不但要言之有理,而且须言必有据——包括要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
一个想公正,客观地判案的法官,一看到一个引人入胜的题目,想不认真阅读都难;一看到其中的论点和论据,想不思考、不重视都难;一看到你的辩护观点和代理观点如此有理有据,想不采纳都难啊!
学人们常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的确,辩护词代理词的写作过程是艰苦的,枯燥无味的。但当自己的辩护观点代理观点得到法院采纳时,或者当自己的“宏论”“妙语”在法官中引起重视和争论时,律师,就会有一种自豪感和成就感。而要获得这些美好的感觉,你得长期不懈地努力,你要像对待论文一样对待辩护词代理词的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