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其中两名已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对10月24日在恩城东安卫生院附近抢劫女装摩托车的行为供认不讳。除此之外,6人交代了自3月份以来,伙同化名“阿聪”、“阿俊”共8人,有分有合在恩城、牛江、朗底等地进行抢劫、抢夺共18宗,抢得赃款3000多元,摩托车两辆及其他财物一批。
据警方介绍,这几个未成年人都已没有读书,刚开始是买了一部无牌证摩托车抢劫,抢到了3部摩托车,但这3部赃车尚未脱手,就被警方抓获了。目前6人之中有5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因犯罪情节较轻,被行政拘留。
侵犯财产犯罪占五成以上一位民警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都是家庭管教不到位,无心向学,但年龄小,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加上家长不理会,他们日日在外游玩需要花钱,却没有金钱来源,最后就走上偷、抢等犯罪道路。
从江门市法院近3年统计数据上来看,“两抢一盗”等传统侵犯财产型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首位,2008年为335人,占未成年人数的53.1%;2009年为241人,占未成年人数的62.2%;2010年为248人,占未成年人数的61.2%。与此同时,未成年人犯罪暴力化程度也有了加剧的趋势,故意伤害、绑架和强奸等暴力性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所占比例逐年有所上升,2008年为173人,占总人数的27.4%;2009年为114人,占总人数的29.4%;2010年为113人,占总人数的28%。
法院认为,根据近年审理的案件来看,江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具有明显的暴力特征,抢劫案件中采用持刀抢劫、使用麻醉药实施抢劫以及色诱抢劫的方式,抢夺案件以飞车抢夺为主,故意伤害案件中多是为了逞一时之强、泄私愤而临时起意且手段残忍、不计后果等,性质都很恶劣。
犯罪呈现低龄化、成人化未成年人犯罪还出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的特点。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报告指出,近年来,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18岁左右,其中以15、16岁少年犯罪更为突出,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如果算上违法情节轻微,或因年纪太小不以犯罪论处的,则犯罪的始发年龄更小,有的11、12岁就开始有劣迹;有的13、14岁就参与犯罪活动,甚至参与重特大犯罪活动;有的已经是累犯,也就是说在14-18岁就已经被判处刑罚两次。
最值得关注的是,过去未成年人犯罪一般具有突发性、偶发性的特点,而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谋,作案前经过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作案后及时毁灭罪证,破坏现场,团伙作案尤为突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分析认为,这些从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征。如一个已破获的未成年人抢劫团伙就有分有合、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携带作案工具铁管、扳手和刀,驾驶摩托车先后到开平市沙塘镇、塘口镇、长沙区、三埠区和苍城镇等地,实施抢劫6次。6人团伙从邀约到踩点,从暴力实施抢劫和事后逃离等,均作了周密安排,实施犯罪行动有条不紊,作案手段成人化。
此外,由于江门市地处珠江三角洲,外来务工人员多,流动性大,因此外省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较为突出。例如2008年至2010年蓬江区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外省未成年犯占未成年犯的比例为63.2%,主要来自广西、贵州、湖南、四川4个省份,占外来未成年犯的71.6%。对此,心理医生认为,因为许多外来未成年人家庭不稳定,父母工作不稳定,居住环境不稳定,会让孩子没有安全感,加上父母没有时间照看,他们又没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表达得不到认同,就容易诉诸于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