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某学院大三学生黄某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为筹集赌资竟然多次盗窃,仅去年一年就作案20余起,盗窃同学的笔记本电脑等物品价值3万多元。2007年5月19日,黄某被岳阳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近年来,我省高校大学生犯罪率呈逐年递增趋势,尤其是某些刑事案件,其作案手段之残忍、社会危害之恶劣更是令人触目惊心。据某科技大学保卫科统计,自去年以来,在该校发生的各类案件中,盗窃案占80%以上,而大学生内盗案件占所有盗窃案件的70%以上。大学生犯罪现象愈演愈烈,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大学生犯罪现象确实存在,而其中又以打架伤人和偷盗行为最为严重。”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心理学教授唐克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导致大学生犯罪现象增加的主要原因在学生自己身上。首先,一些在校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甚至犯了罪还全然不知。其次,有的大学生在生活上盲目攀比,有的大学生沉迷于赌博、上网,还有的大学生自控能力较差,和他人发生矛盾时往往采用极端的方式进行报复,这些是引发大学生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看到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犯罪,人们首先会想到是大学的教育出了问题。”中南大学社会学系管玉清教授认为,学校教育的偏颇是导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外部原因之一。高校扩招后,学生素质良莠不齐。面对这种状况,一些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上严重弱化。“去年长沙市河西某高校一学生因失恋杀死了自己的女友,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他以为在医院抢救的女友还没死,招供完做案情况后,他居然问警察:‘我招完了,现在可以回学校不?’由此可以看出,该学生无异于法盲,这与学校的法制教育弱化有直接的关系。”
“在校大学生犯罪离不开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长沙理工大学保卫科的杨主任告诉记者,“大多数大学生心理还未成熟,容易受周围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从社会大环境来看,一些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使不少大学生走上歧途。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民办大学和成人教育学院对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弊端也为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预防大学生犯罪最根本的措施是针对其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湖南省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名湖认为,每个大学生犯罪案件都是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因此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学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王名湖说,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机构,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消除其人格障碍,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引导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爱情,树立正确的爱情观,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此外,学校在加强校园内的管理的同时,应强化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以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