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刚(化名)是内蒙古人,今年22岁。高中未毕业就外出打工,生活很独立。一次偶然,吴小刚认识了无锡的网友悠悠,从悠悠那得知其经常拿公司的电缆出去卖钱,有固定的废品收购站收购。此时,吴小刚心中冒出一个想法“收废品的人身边一定有现金”。随后,吴小刚便来到悠悠说的地点谎称自己要卖电缆,摸清了对方的情况。
今年8月,缺钱花的吴小刚又想起了之前预谋去废品收购站抢劫的事。为不想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吴小刚决定在网上发帖寻找合伙人,称自己有活干,有意的与其联系。没过多久,一个姓王的男子就主动找到了吴小刚。吴小刚开门见山的便和其说明要去抢劫,之后有两万元的分成。想到姐姐马上要结婚,自己却掏不出彩礼钱的王某心动了。之后,吴小刚叫上自己的朋友刘某和王某三人,一齐来到了无锡。
“收购电缆线的是一对夫妻,我们先去和他们说明天要把电缆卖给他们,他们会准备好钱。半夜的时候我们再过去抢钱。”吴小刚把之前踩点的情况和两人说了一遍,“门口会有保安,进去后我们要注意。一人负责敲门,进门后把夫妻俩先绑起来,然后用仿真手枪威胁他们交出钱就可以了。”在三人商量好抢劫计划后就去买好了作案工具。下午,吴小刚在网上和网友聊起了此事,其告诉对方今天要去“大干一场”,为证明自己不是在吹嘘,吴小刚把凌晨的抢劫计划都告诉了网友。谁知,网友听后立即报了警。当天晚上民警就将从旅馆走出来准备去抢劫的三人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预谋实施抢劫,并准备了作案工具仿真手枪2只,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小刚是召集者和策划者、被告人刘某、王某是积极参加者,三被告人地位作用基本相当,不区分主从犯,但可按各自作用量刑。最后,法院分别判处吴小刚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刘某和王某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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