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德平表示,围绕土地问题而产生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而土地财政亦已走到难以持续的节点。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多有探索,有的探索和试验甚至已突破了现行法律法规。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指出,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方向,是当前征地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的突破口。
胡德平认为,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最后一年,推动土地制度改革被列入这一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土地管理法修订、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制订均有望在年内完成。
但陈锡文也表示了担忧。他认为,上述改革的最大阻力将来源于地方政府,因为如此一来,地方土地财政将大幅缩水。
“农村土地问题首先要确权。”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研究员于建嵘表示,确权包括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事实上,2010年的中央 “一号文件”即提出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称确权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今年,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3年之期的最后一年。而近期中央的密集表态以及相关迹象表明,2012年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是势在必行。
“农民失去了土地,如果既没有得到就业安置,也没有得到社会保障,就会导致不断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蔡继明分析说,“当前最大的问题是逼农民上楼、侵犯农民权益而引起的社会矛盾。”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认为,向农民征地引发的关键问题在于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和利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1999年以来,64.7%的失地农民得到一次性征地补偿,平均金额为每亩18739元,而征地卖地平均价格每亩达到778000元,是征收价格的40多倍。
对于解决之策,贺强表示,在向农民征地的过程中要想有效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和利益,就必须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