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操作层面上,确定补偿标准是“退地”的难点和关键点。
《办法》对此作出了兼具原则性和灵活性的规定,即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不同地类、不同地理位置,形成合理的自愿退出补偿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同期征地的土地补偿标准。
目前,两个试点村的退出补偿标准均确定为1.4万元/亩。
补偿金怎么定?《办法》明确,补偿标准由集体经济组织与自愿退出农户充分协商,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民主讨论确定。
如何支付补偿金?《办法》明确,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具体的兑现办法,由集体经济组织与自愿退出农户协商后,再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民主确定。
补偿金从哪里来?《办法》明确,补偿金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筹集。先由退出土地的经营收入或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支付,集体经济组织无自有资金或自有资金不足的,可以通过融资或向所在乡镇申请借资解决。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补偿周转金。县财政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基金,对乡镇建补偿周转金可予适当补助,对通过金融机构融资筹集补偿金的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贷款贴息贴费支持。
礼让镇川西村9组是唯一未确定“接盘者”而由政府垫资补偿的案例,正是因为补偿金的问题而不得不被分成两批“退出”。
为了解决川西村的补偿金问题,该县采取了承接业主支付一点、集体经济组织自筹一点、向银行融资一点、乡镇借支一点、县级财政补助一点的“五个一点”办法。
而今,梁平县、镇两级财政已筹措资金180万元,用于建立退地补偿周转资金池,全部用于支付退地补偿款,并循环使用。退出承包地的经营收益优先归还周转金,归还完毕后再作为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