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我的房子在被拆迁户中条件是数一数二的,工作人员来测量登记,都说,不得了,你家的房子起码能赔到100万元。”吴宗明说。
吴宗明的老婆当时笑着回应:“不敢想,能有一半就很满足了。”
二线船闸工程所涉及的河南、南津、先锋三个村,确实有不少被拆迁户原本的住宅条件比较简陋,部分甚至年久失修、破败不堪。按照拆迁安置指挥部最初公布的安置计划图,265户被拆迁户将被安置到两块地皮上,其中一块安置111户,另一块安置154户,吴宗明回忆:“当时的规划,户与户间距很宽,安置区内设有学校、医院、商场、市场、车站、写字楼……村民们都很高兴,认为搬迁过去可以做生意,生活不用愁,按照规划,我们的生活水平只会比以前大大提高。”
但是,这种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想很快便被泼了冷水,2007年3月5日,桂平市人民政府通过了《项目建设征收征用土地和地上附属物具体补偿方案》,二线船闸工程拆迁安置指挥部又依据这个条文结合被征地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划分了多档补偿标准。
以吴宗明家的这类框架结构房屋计算,拆迁安置指挥部最初划分了三档,其中,房屋建龄在5年以内的补偿标准为420元每平方米,5至10年的为390元每平方米,10年以上的为370元每平方米。
吴宗明家的房屋因为超过了5年,因此被划分到了二档,将院内的仓库、果树等杂七杂八的项目算在一起,吴宗明家的拆迁补偿款只有不到24万元。
这让吴宗明大为意外,也颇为不满,他请来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了估价,“市场评估价是38.7万元,按照现在的市场行情,不算装修,我再造一套这样的房子,仅毛坯房就要近600元一个平方。”
“既然有关文件中强调,保证被征地民众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被征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或恢复原功能的重置价进行补偿,为什么我要重建一套这样的房子还要倒贴至少十几万元?”吴宗明想不通。
对补偿方案有同样意见的还有不少被拆迁户,如拆迁户杨家飞,他的房屋被评为,混合(砖)结构的补偿250元每平方米(后提高至280元每平方米)、土房160元每平方米、简易房50元每平方米。
“低得人难以想象。”杨家飞抱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专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文件《桂发改法规[2005]190号》的规定:混合(砖)结构每平方米补偿400元,砖(石)木结构每平方米补偿280元。
“一方面补偿标准低得离奇,另一方面,拆迁安置办还要征收我们每平方米195元的新房地基费。”杨家飞算了一笔账,到头来,他一分钱没能赔到,还要倒贴35元每平方米,才能拿到一块安置地。
“我能接受这样的补偿方案吗?都倒贴了,我还能拿什么去建新房?”杨家飞很愤怒。
让被拆迁户们不满意的除了拆迁补偿标准,还有拆迁安置方案,“我们发现,原先用于回迁安置的两块地皮,现在只拿出了其中一块较小的用于拆迁户盖房子,一栋紧挨着一栋,密密麻麻,鸽子笼一般,原先的配套设施、公共空间全没了,学校、医院、商场……都没了。而另一块回迁安置地却不知道被挪用到什么地方了,据说是卖给开发商搞开发去了。”吴宗明说。
他认为把所有拆迁户都挤压到一处回建点安置,极大地侵害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吴宗明等部分被拆迁户而言,意见还存在于具体每户的安置方位,吴宗明家本来位于南梧二级公路一侧,他认为回迁安置应该同样将他安置到靠马路一侧。
“沿靠马路,将来可以做点生意维持生计,但现在却将我们这些原本靠马路的人家安置到了最里面。”
吴宗明补充,除了以上三点,他们还有一个担心——回迁安置点渗水严重、地质过于松软,并不适合居住,而目前拆迁安置办公室采用的地基打造方式也不能有效解决地质隐患。“一旦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我们这里肯定遭殃!”
在《建设西江航运干线桂平二线船闸工程告被征地拆迁农户书》中,桂平市委、市政府表示,“要将桂平二线船闸工程建设成利国利民的‘阳光工程’……成为依法征地的样板工程。”
“阳光工程就这样黑暗?”吴宗明很意外,不过,即便意见如此之多,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对于安置与补偿的具体细节理解差距如此之大,群众上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发生。
当其他被拆迁户拒绝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纷纷去找拆迁安置办理论时,吴宗明并没有加入到他们的行列,甚至面对拆迁办工作人员,吴宗明最初连他心里的愤怒都隐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