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就是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这一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了解聘方的实际情况,如固定资产状况、债务状况、商业运作模式等。2、了解聘方平时的业务来往及其客户的情况,和过去在生产经营中的纠纷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审查聘方过去签订的合同,并深入了解其纠纷情况。这就等于说从本质上领会了聘方的服务要求,同时也找到了聘方平时运作的问题所在,这样有利于全面开展自己的工作,尽最大可能维护聘方的利益。3、制订一个与聘方要求相符的法律知识结构,再根据知识结构的要求,补充相应的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的知识。《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赔偿法》无疑是重中之重,鉴于顾问单位除了一些企业外,主要就是涉及卫生、教育、新闻等方面的事业单位的特点,了解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显得十分必要。此外,对外语、计算机、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相关知识的掌握也是必需的。4、了解聘方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通常来说,一个人的法律素质越高,对顾问工作就越能有认同感。如果聘方对自己的工作有所误解,自己除了要耐心的解释外,还要尽量考虑聘方的感受,做合乎人意的工作。当然底线是法律法规和律师的职业道德。顾问律师也有义务向聘方宣传自己和自己的律师所,让他们能对顾问工作的原则、方法、范围等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以引起聘方对顾问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建立起律师与聘方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