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名:巴拉克?胡赛因?奥巴马(小)(Barack Hussein Obama Jr.)
教育背景:1983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公职:联邦参议员(代表伊利诺伊州,2004年当选)
职业背景:1993-2004,Miner Barnhill & Galland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
著作:《希望无畏:开垦美国梦的思考》(The Audacity of Hope: Thoughts on Reclaiming the American Dream)[2006];
《父亲留下来的梦想:种族与传统的故事》(Dreams from my Father: A Story of Race and Inheritance)[1995]其他:奥巴马出生在美国夏威夷檀香山,父亲是一位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母亲是美国堪萨斯州的白人。奥巴马先后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于1996年首次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4年在伊利诺伊州首次当选为国会参议员,成为美国国会历史上的第5位、本届国会中唯一一位黑人参议员。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48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成为200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之一的希拉里的劲敌。不过也有许多黑人表示对于奥巴马并没有认同感,评论家也认为竞选总统他还稍嫌太嫩,奥巴马需要努力的空间仍然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