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熟人介绍的律师还是当事人自己到律师事务所找的律师,当事人都可以在与律师的交谈中判断出律师的经驵、能力和职业操守。熟人介绍的律师未必就有经验和能力,未必就能胜任自己委托的案子,当事人要靠自己的判断力去甄别、去挑选一个好律师。
首先,当事人不要迷信年老的律师。因为我国律师制度是在1980年才开始重建,律师资格考试是从1993年起才每年举行一次,所以年老的律师多数都不是法律专业的科班出生,他们是1993年后,有的甚至是退休后才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当事人不要误认为他们已经执业了几十年。相反的,年龄在三十至四十岁的律师,许多人都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富力强,有的已经执业了十几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其次,就是在与律师的交谈中找到一个好律师。当事人在与律师交谈时,从律师的谈吐,从律师对你的案子的分析和提出的处理方案,从律师沉着、冷静、从容不迫的气势中,一般当事人都能大致判断出该律师的经验和能力,判断出该律师的思维是否清晰、缜密和有条理,判断出该律师对你的案子是否有独到的见解,从而决定是否委托该律师办理你的案子。
再有,律师的经验和能力固然重要,但律师的诚信和责任心同样重要。有的律师对当事人说“你的案子完全没有问题,保证能赢”,并为当事人提出一个天文数字的赔偿要求。事实上,一个真正客观和负责任的律师,看当事人的案件不应该是“没问题”,而应该总是“有问题”的,在判决生效以前,任何律师都是不可能保证当事人百分之百胜诉的。一个真正诚信的律师,应该如实告知当事人他的案件存在的问题和诉讼风险,并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为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不提不可能实现的诉讼请求,以免当事人损失诉讼费。
我一向认为,律师的声誉和美誉是要由当事人来评价的。本律师执业十几年来,一直心怀这样的信念:“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我就有对当事人的责任”;“律师的声誉比金钱重要千万倍,绝不为了收取律师费而蒙骗当事人”。我一直坚守这样的信念和原则,致力于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