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步骤。如果出现了工伤,第一步是要做工伤鉴定,首先由单位或者自行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第二步认定工伤后应当由专业鉴定机构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第三步如果单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第四步如果裁决后双方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第五步调解或仲裁或判决认定工伤后,劳动者可以向社保或单位领取工伤赔偿金。
二、工伤死亡赔偿费用。标准为: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工伤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费用标准: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退出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不退出工作岗位,一是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二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4、22、20、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三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工资的90%、85%、80%、75%。四是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是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工伤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费用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为16个月、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工伤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费用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责令单位按照上述标准由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