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不少标着“食字号”的食品,包装上却力介绍其药用功能,有的食品在标签上还宣称具有“消滞开胃、生津止渴”、“化痰止咳、清热润肺”等功能。
【规定】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规定,以下内容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骗或误导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现象】少化妆品在宣传时不同程度暗示治疗作用。如某护肤霜宣称“促进血液循环,畅通皮肤呼吸功能,有效提升真皮层细胞活跃程度”。不少商场化妆品柜台和超市化妆品专柜,沐浴露、防晒霜、护手霜、护肤霜等化妆品都有不同程度暗示,甚至直接声称具有医疗作用。
【规定】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所称化妆品是指“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口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等效果,保持良好状态目的的产品。”意味着牙膏正式列入化妆品管理。
规定明确要求,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不得标注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现象】目,小排量汽车市场份额不断萎缩,掌握先进技术的合资企业外方不愿引入小排量发动机先进技术。自主品牌因担心政策风险,也很难投入巨资研发,导致目前的小排量汽车普遍是大“马”拉小车。
【规定】新的汽车消费税政策于9月1日实施。新政策提高了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