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情况引起了工商河北分局的高度重视,多名执法人员迅速赶到,对该摊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查扣过期瓶装酱菜602瓶、生抽王108瓶、番茄沙司20瓶、腐乳16瓶以及玉米笋12瓶。执法人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这名摊主涉嫌销售过期食品,但由于摊主逃逸,这批查扣的过期瓶装酱菜和食用调料的进货渠道及销路还在进一步调查。
“已经过期退回来的枸杞,居然拆掉包装后,又准备在市场卖。”日前,本报“小崔暗访工作室”接到市民孙先生的电话。得知黑心商贩正在拆包装,记者立即驱车赶到了东丽商贸城市场内的这家调料店。远远就看到一对外地人模样的夫妇正在小店前忙着什么。走到近前,只见他们身前的一个纸箱内已经装有大量散装的枸杞。而在一侧的黑色塑料袋内,还有大量没有拆掉包装的枸杞。这些枸杞的包装上,清晰地印有“津工超市”字样,其中有些包装日期甚至是2009年,早已过了保质期。一些虽然是2010年的,但离保质期也只有很短的时间。“这枸杞还能吃吗,是不是时间太长了?”听到记者的问话,自称姓田的男店主说道:“没事,还能吃,就是样子不太好看了。不过现在外观好看的那些都是‘漂白过’的,样子差点没事。”
得知情况后,商贸城工商所多名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涉嫌已过期的产品全部封存暂扣。调查得知,这些过期食品都是田某从该市场另一名店主手中低价购进的,田某觉得拆掉外包装后,消费者就无法判明了。截至发稿时,工商人员还在继续追查。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销售企业,对于已经过期、应当销毁的食品都应制定台账。其中不仅要详细记录销毁食品的量、批次,还要登记流向。但记者调查发现,销毁过期食品,生产企业要付出包括运费、人工等成本。一些生产厂家节约成本,干脆就低价甚至免费交由个人处理。这些个人又将这些过期食品加价销售给个体商贩,最终流向农贸市场。而原本在超市销售的食品,根据相关规定,在临近保质期或过期时,都应将这些食品退回到供货商手中。个别供货商见无法继续销售,为了降低成本同样将这些过期食品卖给了个体商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