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两字我认识,个工业上用的东西,我还是晓得是不能吃的”归案后,樊小超(化名)这样对检察官说。说这话的时候,还“嘿嘿”地笑。
日,渡口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批捕了樊小超和其妻子郑幺才(化名)。
去年3月以来,他们夫妇在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租赁的房屋内,从事豆腐干生产。使产出豆腐干好看、便于销售,在制作时,二人明知工业用片碱(即氢氧化钠,又称烧碱)有毒,不能添加进食品中,仍然添加在煮豆腐干的水中,以消除豆腐干半成品表面的残渣。
制成之后,由犯罪嫌疑人郑幺才将“毒豆干”拿到杨家坪和大渡口的菜市场,进行销售。
“我知道工业氢氧化钠是属于有毒有害的物质,腐蚀性很强,手摸到都会觉得痛,人根本不能吃。”
“其实我也担心哪天有人吃了我们的豆腐干中毒,所以经常提醒工人,不要放得太了。”
“说实话,那环境中生产出来的豆腐干确实要不得,谈不上经得起卫生部门的检测了。”
樊小超夫妇都是永川人,年过半百的两口子没啥文化,本是在外地务工的农民。2010年3月回到重庆,在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2号附20号租了间房子,做起了豆腐干生意。年多来,夫妻俩生意一直不错,直到今年4月26日案发,被大渡口工商所工作人员查封后,才关门停产。
作坊虽小,分工却很明确,樊小超主要负责购买原材料,请的两个工人黄某、李某负责生产加工,而妻子郑幺才则负责销售。
据樊小超交待,生产豆腐干时所加氢氧化钠,是他在去年4月份左右,花了150元钱从石坪桥的化工市场买的。当时共买了两袋,每袋20到25公斤重,到被抓时大约用去了10多公斤,剩下的已被工商所全部收缴。
由于识字不多,樊小超表示他并不知道工业用片碱包装上具体写了什么,只是在买的时候,听卖家介绍说其学名叫工业氢氧化钠,用于工业生产的。
"工业’两个字我认识,嘿嘿,这个东西是工业上用的,我还是晓得是不能吃的。”审讯中,樊小超竟还嘿嘿笑了起来。“我知道工业氢氧化钠是属于有毒有害的物质,不能食用。工业氢氧化钠的腐蚀性很强,手摸到都会觉得痛,人根本不能吃。”
在生产窝点被端后,执法人员仔细察看了这个窝点所添加的工业氢氧化钠,呈片状,每片有指甲壳那么大,白中泛点绿,有一股刺鼻的味道。
樊小超在供述中称,明知自己使用的片碱是有毒有害原料,但为了让制成的豆腐干成色好看、光滑、柔软,还是进行了添加。
他坦言:“工业用碱的腐蚀性很强,手摸过都会觉得痛,其实我也担心哪天有人吃了我们的豆腐干中毒,所以经常提醒工人,不要放得太多了。”
据其介绍,使用了工业氢氧化钠以后,豆腐干的表面的残渣会被工业氢氧化钠溶解,看起来要光滑些。但工业氢氧化钠的腐蚀性太强,在加入时还要把握好一个度,如稍不注意加多了,就会让豆腐干被腐蚀,显得松散,易烂。有时候甚至直接变成了豆腐渣,在市场上根本卖不出去,只有拿给附近的村民喂猪。
负责销售的老板娘郑幺才,遇到这种情况,回来后还主动提醒工人:“少加点工业氢氧化钠。”她承认自己知道添加氢氧化钠是有毒有害的,而且丈夫也曾提醒她,那是工业用碱,不能乱碰,否则手会被烧伤。
作坊工人黄某、李某,在调查中也坦白自己知道加入的氢氧化钠不能食用,但自己只是丘二(打工的),只能听从老板安排。黄某说:“老板说过的不能加多了,加多了人吃了遭不住,会烧到胃的。”
据工人黄某介绍,加工点紧邻厕所,工棚里堆放着破碎机、铁锅、竹竿、木盒、桌子等生产工具,加工环境很差很脏,灰尘很大,经常还有老鼠乱窜,只好养了一只猫,在作坊里逮耗子。
“说实话,那种环境中生产出来的豆腐干确实要不得,更谈不上经得起卫生部门的检测了。”樊小超坦白道。他的作坊并没有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生产、卫生、销售许可,也从来没有申请过相关许可证,聘请的工人也没办理健康从业证。
就这么一个作坊,生意却还不错,每天要生产100多斤豆腐干。樊小超说,他们每次生产豆腐干,会加入一两到二两的烧碱。这种制作豆腐干的流程,是他前几年在江北黄泥塝附近一家私人开的制作豆腐干的作坊那里学会的。
生产的豆腐干一般是由郑幺才拿到杨家坪前进农贸市场和冶金三村菜市场去卖。来买的人有附近居民和一些餐馆老板,按张卖,每张大约3两重,2块钱一张,基本上每天都能卖完。一年下来,夫妻俩大约能挣两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