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勇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称:"我个人看到的有关法律法规,其实中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法律是世界上最严的。我们200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当中,对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各种各样的责任,包括你故意的和过失的,都基本上给予了我们能够承受的上限的处罚标准。"
显然,这位马副秘书长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是很自信,所以他在称"中国的食品安全的监管法律是世界上最严的"前,会强调"个人看到的有关法律法律"---这样的强调说明他还是知道自己的视野有可能很狭隘,作出的判断难免坐井观天。也确实如此,即使没有遍览世界法律,不是相关法律专家,从零散的新闻报道中也知道,中国的食品监管法律绝不是世界上最严的,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不少国家有惩罚性罚款,会罚得问题企业倾家荡产,可我们并没有;不少国家对食品问题零容忍,可我们这边却好像很宽松。
有了一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就说"食品监管法律世界最严"了,实在有点儿坐井观天夜郎自大。何况,马勇并没有说"中国食品监管世界最严",而是说"中国食品监管法律世界最严".虽然只差两个字,却有巨大的差别。现实中,"法律"与"执行"间往往存在着很远的距离。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中国的法律也许确实很严,可这种"严"只存在于纸面上,停留于条文中。在许多问题上,我们并不缺法律,缺的是对法律的忠实执行。
食品安全监管就多少存在这样的问题。譬如去年媒体曝光的瘦肉精。虽然法律在防范瘦肉精上,设置了很多防线,并有严厉的监管安排,可媒体报道披露的监管乱象却让人触目惊心。在与瘦肉精案相关的养殖、流通、屠宰、加工和销售链条上,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和执法腐败真是让消费者目瞪口呆。以媒体披露的一个案件为例:在养殖环节的抽检,居然由养殖户自己拿人尿充猪尿去检验;在运输环节,每头猪花两元钱就能买到相关证明,再花上100元贿赂省界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开进城;而在屠宰场,也根本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决定性因素不是有没有最严的法律,而是有没有严格的执行。徒法不足以自行。不是立了法就万事大吉了。中国的食品安全丑闻层出不穷,关键就在于严厉的法律徒具观赏性。正是从这个角度看,马副秘书长所言"食品监管法律世界最严",即便是真的,也并非一件荣耀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