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要“管”起来,因为,“管”与“不管”两个样。年初,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在市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非法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圈定了重点区域,包括泉城广场及周边、泉城公园、千佛山公园、燕山立交桥下广场、英雄山烈士陵园及周边、省体育中心广场、槐荫广场、动物园东门广场、洪楼广场及周边、百花公园等区域。查处范围重点是无证养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违规遛犬、犬类养殖场设在重点管理区内、随意弃犬、犬扰民等行为。对屡次违规养犬和违规遛犬,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法养犬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治安部门按照《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了严查。
市中区王官庄小区养犬管理的前后变化,更说明了“管”的重要性。在2007年5月1日《养犬管理规定》出台之前,王官庄辖区有各类犬近两千只,不文明养犬现象随处可见,狗伤人、狗扰民等“狗患”一度成为群众投诉集中、职能管理部门十分头疼的事情。
对此,王官庄派出所成立了养犬管理小组,指定了专管民警,将养犬管理费用全部发放到各责任区,采用“专款专用、集中管理、实报实销”的方式管理。民警还对养犬户逐一登记,不仅登记符合养犬条件犬主基本信息,还对限期送出禁养区的大型犬、禁养犬、一户多犬也进行登记以备复查,防止犬主表面答应送走,存侥幸心理偷着养。
目前,王官庄辖区养犬登记、年检率达100%,登记犬只预防狂犬病疫苗的接种率达100%,入养犬户宣传率达100%,发现流浪犬的捕捉送检率达100%。目前辖区没有大型犬、烈性犬、一户养多犬的现象,遛犬不拴链、犬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非法犬类交易市场,犬医院、犬用品商店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也得到有效控制,犬伤人、犬扰民等问题明显减少。
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07年5月1日《济南市养犬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6处联合办证点,并与市畜牧局成立了联合办公室,各分局成立了专门养犬稽查队伍。到目前为止,全市共为犬只办证4.3万余个,年审3.2万余个,处罚57人(罚款2000元)、单位1个,拘留8人,批捕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