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新形势下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方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坚持这一方针,不断加大“严打”斗争的力度,同时,把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认真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各级政法部门要把“严打”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打击盗窃、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严重经济犯罪。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各种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要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切实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实效。
(二)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各种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排查调处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安定因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尤其对关系到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关系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要及时认真地研究解决。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切实加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因工作不力而激化矛盾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依法调处结合起来,把责任部门疏导化解与群众自治自管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排查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依托基层,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工作,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关键,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强化政权意识,大力加强乡镇(街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乡镇(街道)综治委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同时配齐、配强专职干部,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其协调各方、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搞好村(居)委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关键要大力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的领导班子建设。村(居)委会要有专人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治保会、调委会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方式方法和途径。注意从实际出发,多渠道地筹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所需的经费,除政府财政适当补助以外,应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军警民联防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民兵、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公安机关要推行警务到社区的活动,努力实现“一区一警”,力争把更多的警力投入到社区治安防范和群防群治工作之中。
深入持久地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坚持提高质量,整体推进,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断加大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广度和深度,特别要着力解决城乡接合部、公共复杂场所、车站、商场等治安问题复杂、工作难度大的地区的创安问题,根据社区和行业的不同特点,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治安防范机制。要按照“抓落实、再深化、有创新、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针对社会治安的新特点,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对社会治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堵塞漏洞。要把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重点抓好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的预防工作。要加大科技创安的力度,提高治安防范和社会管理的科技含量。不断深化安全文明铁道线、“平安大道”、“无毒社区”、安全文明校园和企地共建安全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巩固和扩大创建活动的成果。
(四)加大治安防范和管理力度,把各项治安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特殊群体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严防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丢失、被盗和流散社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共青团、妇联、房屋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把管理、教育、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社会各方面要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其他落脚点的管理。要重点做好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和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一站式”管理经验(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计生证、就业证等在一个流动人口管理站集中办理,统一收费),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体系,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加强监狱、劳教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加快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认真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时的衔接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对全省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际情况,重点做好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要广开就业渠道,切实解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生活出路。要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加强法制和道德教育,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四五”普法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道德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要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着力解决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密切配合的问题,建立健全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继续开展争创“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动员各有关部门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办实事。在各类学校开设法制课程,改进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总结推广在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的经验,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使他们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丰富和活跃青少年在社区的活动。要继续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和对“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努力净化社会风气,多出健康有益的精神产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