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全国桑蚕、丝绸生产基地,丝绸行业作为我省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为全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近几年来,一方面国际行情发生变化,另一方面由于现行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不顺等原因,导致收购中“蚕茧大战”和“卖茧难”的情况交替发生,生产上宏观失控,蚕茧质量以及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效益下降,特别是1994年底以来,全省茧丝绸行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亏损。为了尽快扭转茧丝绸行业目前的被动局面,重振浙江丝绸雄风,保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省政府决定对全省茧丝绸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要以贸(即丝绸公司)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实行统一经营。赋予省丝绸公司行业管理的职能。鉴于改革有一个过程,为平稳过渡,省农业厅、省供销社所负职责暂时不变。
一体化改革后,市县丝绸公司的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的产业政策和法规,负责本地区茧丝绸行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种桑养蚕的计划落实,优良蚕种、科学养蚕的技术推广和技术辅导,并按省下达计划组织区域内蚕种的生产和经营管理,蚕桑改进费的收取、上交和按原比例使用,蚕桑生产发展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负责蚕茧收购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茧价政策和蚕茧质量标准,加快推广并实行“组合售茧、缫丝计价”的办法,提高蚕茧收烘质量;负责蚕茧的统一经营,平衡原料供求矛盾,调节余缺;负责丝绸工业企业的行业管理。农业部门要继续抓好蚕桑有关法规的监督管理工作。供销部门要继续抓好蚕用物资供应等服务工作。实行一体化改革,要注意保护农民积极性,要推行以丝价定茧价,优质优价,鼓励农民科学种桑养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