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预售期长导致部分商品无法购买,部分商品的预售规则中规定:“定金付款后,申请退款时,如果非卖家责任,定金恕不退还。”至于如何判定是“卖家责任”,则以《天猫规则》和客服的判断为准。
随后记者找到了今年10月10日发布的《天猫规则》,查阅88条规则,并没有找到与“卖家责任”这一关键词相关的结果。除了说不清的“卖家责任”,预售活动还规定,消费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付尾款,“若超时将自动关闭订单,且定金不退”。“到时要真有个什么特殊情况完不成支付,那定金不就打水漂了吗?”高女士表示不退定金有点过分。
除了延期支付不退定金,预售商品还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也就是说,消费者购买了以后不能享受“后悔权”。“双十一比平时也就便宜了几十块钱,万一买回来不合适还不能退,这样的促销还有什么意思啊!”不少买家担心购物以后出现售后问题难以解决。
对于此次天猫的预售规则,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方权律师表示,网购交易是一种民事行为,定金不退和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条款,违反了新《消法》与《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是无效的。“在非卖家责任中,还包括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不可抗力等情况,理应属于退还定金的范围,如果一概规定不退还定金,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方律师说。
至于天猫规定预售商品不能享受“后悔权”,方律师表示,部分参加活动的线上商品不属于易腐、定制等新《消法》规定的范畴,同时卖家没有做到一对一向买家说明,商品就应该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如果以预售作为借口,明显地侵害了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