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开展“蓝天工程”活动(2月20日——3月10日)。根据《太原市冬季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太原市锅炉用洁净型煤质量检查方案》,对我市所有锅炉用洁净型煤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根据新颁布的DB14/133-2005《太原市锅炉用洁净型煤》标准进行抽查检验,促进型煤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二、确定3月10日至4月10日为“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化肥、农药、种子、农膜、农机及配件等专项打假。抓住春耕关键时期,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帮助农民索赔维权,追查假劣农资来源渠道,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开展“爱心工程”活动(2月27日开始)。对学校的食堂、学生用被褥、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重点是学生被褥及床垫等絮用纤维制品和再生纤维状物质的原料来源,学校食堂所用原材料(米、面、油、酱油、醋、味精、食糖)及饮料等发证食品是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必要时可抽样检验;同时开展对特种设备及校内工地建材等产品的检查,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推进建立“放心市场”活动(3月1日—3月10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大型商场、超市检查,举办业务知识讲座,帮助商业企业净化柜台,防止缺斤短两商品摆上柜台;防止假冒3C认证、有机食品、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等认证的产品进入商场;防止假冒名牌、免检、生产许可证标志等各种质量标志的商品、不合格商品进入市场,维护商场的信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五、开展美白祛斑化妆品、白酒、芝麻油3种产品的打假集中统一行动(2月23日开始)。对有群众反映和举报的美白祛斑化妆品(美容美发店),应及时进行检查;对小型白酒企业、芝麻油小作坊的产品全部抽样,送省食品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凡已确认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要立即封存,绝不允许流向市场。同时责令生产企业强制收回已售出的产品,并按法律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