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一时贪心,触犯了法律,我很后悔……”利用空白的商场消费卡敛财的女子翁俊娟在法庭上悔恨地说道。今天,37岁的翁俊娟因涉嫌诈骗在市人民法院受审。
开庭前,翁俊娟的哥哥和刚满18岁的小侄女早早地来到法庭等候旁听。
检方指控,2007年9月9日10时许,被告人翁俊娟在海淀区索家坟702车站附近,以向被害人张先生折价出售百盛商场消费卡为诱饵,使用无余额的空卡7张骗取被害人张先生人民币13650元。
2007年9月9日12时许,被告人翁俊娟在海淀区明光桥387车站附近,以向被害人王先生折价出售资和信北京商业服务业通用积分卡为诱饵,使用无余额的空卡7张骗取被害人王先生人民币13800元。
2007年10月21日11时许,被告人翁俊娟在海淀区索家坟太平人寿大厦附近,以向被害人何先生等人折价出售资和信北京商业服务业通用积分卡为诱饵,使用无余额的空卡11张骗取被害人何先生等人共计人民币32200元。
对于指控,被告人翁俊娟表示认罪。法庭上,法官问翁俊娟“为什么他们会相信你,会花几万元向你买卡?”时,被告人翁俊娟说道“其实他们也是怀着侥幸的心情去买的,有的人原来就是专收这种卡的”。
据被害人张先生称,2007年9月9日,一女子打电话向他兜售商场消费卡。刚开始,他先买了一张1000元的消费卡并查询里面确实有钱。之后,他又花了13650元买了7张价值1.5万元的卡,但后来发现这7张里面都没有钱。
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翁俊娟突然痛哭起来,并抽搐地说道“离婚后我自己带着生病的孩子生活,由于我的一时贪心,触犯了法律,我很后悔,我对不起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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