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这些事据理力争,他们曾给过我88封致歉信,但问题都没有解决。”在美国长大的李某不像别人那样忍气吞声,在法庭上她列举了物业服务的11宗罪。李某要求公司书面道歉,赔偿19237.95元,以及1元的精神损失费。
在9日第6次打官司前,李某在北京已经打赢了5场官司,另有两场官司已开庭还未宣判以及两场官司未开庭。
自称“秋菊”的李某因这些“闲事”官司没少招惹非议,但她并不认为这是小题大做,她说:“无论是京骂还是物业,久了,你会发现这些并不是小事。”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物业纠纷案件4年间增长了近14倍,在这些案件里,近九成都是业主输官司。
不久前,因拖欠物业费被法院终审判决败诉的朱明瑛,已经将所欠费用全部交给法院。此前,因对北京建国物业公司不满,朱明瑛一直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进行抗争,并于2005年10月被物业公司起诉。
“向物业公司这样的团体表示抗议时,一定要走法律途径,避免成为被告方。”李某说自己很多情况下是在赔钱打官司,很容易得罪人。尽管如此,很多住户仍对她的做法不理解,说她“多事”。
在来北京居住的第一年,因为不谙“人情世故”,李某吃了“得罪人”的苦头。李某在嘉浩别墅区租住了一栋别墅,不久后她因名誉权受侵等问题状告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但之后接连不断遭到各种骚扰:窗户多次被人砸破、被房东断水断电、接到恐吓电话等。
李某坦言,当时这些事严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她一个人在大屋子里,受到恐吓,晚上有时会难受得哭,但她“写了遗书,买了巨额保险”,仍坚持对物业公司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