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存在两个争议焦点:其一为本案适用雇员受损赔偿纠纷还是工伤赔偿纠纷;其二为本案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范如作为被告菜园看管员,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现范如在上班期间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告作为范如亲属以雇员受损为由起诉被告不妥,本案应按照工伤案由处理,即原告应先申请工伤鉴定,若对工伤裁决不服,再提起诉讼。第二种意见认为:范如系被告单位雇佣的夜间菜园看管员,其与被告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范如在上班期间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作为雇主应承担原告的合理损失。第三种意见认为:范如死亡原因系脑出血,其死亡与被告无直接因果关系,故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可适当给予原告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