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是企业工会工作原则,也是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基本要求。要牢固树立企业与职工既是“矛盾统一体”,更是“利益共同体”的理念,充分认识只有促进企业发展,才能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只有维护职工合法利益,才能激发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企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企业人人共享的局面。
一要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旗帜鲜明地支持企业改革,教育引导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坚持源头参与,广泛征求并反映职工意见,及时把职工意愿体现在改革方案中。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召开职代会审议改革方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由职代会审议决定。坚持总体受益,通过改革保障大多数职工的利益,使广大职工得到更多的实惠,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要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坚持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重点,以“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为主题、以创建“工人先锋号和实施‘共同约定行动’”等活动为载体,围绕推动跨越发展,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发挥职工聪明才智,推进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开拓市场领域,加强自主创新,实现平稳较快发展。要切实把推动绿色发展、保护建设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开展劳动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重点,广泛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节能减排达标竞赛等活动,促进企业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要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加强工会协调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四个第一人”的作用。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解决困难职工及其子女就医、上学、就业等实际困难。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实行人性化管理。创新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的方式,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劳动争议调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要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职工思想政治主题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凝聚人心、激发热情、催生创造、提高竞争力,努力营造团结一心、和谐相处、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企业工会的基本职责。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变化的新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工维权机制,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
一要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协助企业实行“稳员增效”、“待岗培训”等办法,尽量不减员、不裁员。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就业创业能力,鼓励扶持职工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督促企业越是在困难时期越要关爱职工,尽力做到不减薪,按时支付职工工资。确需延期支付工资的,应征求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完善工资共决、支付保障等机制,保障职工经济利益。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履约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合法权益。
三要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切实落实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制度。认真审议企业重大事项,及时公开职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广大职工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四要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帮助特困职工家庭享受低保待遇,让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是一项基础性工程和战略性任务,关系企业发展,关系职工权益实现,必须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先进性。
一要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努力培育“德”。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领职工,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学习教育活动,建设一支爱祖国、爱人民、爱青海、爱企业、爱岗位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二要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技术水平,努力培育“智”。坚持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创造发明、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活动,建设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三要提高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努力培育“律”。坚持规范职工行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多种形式的法制纪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建设一支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四要提高职工的健康素质,努力培育“体”。坚持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设一支具有健康体魄和良好心理素质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一要“勤思考”。就是要经常思考企业希望工会干什么?经常思考职工需要工会干什么?经常思考工会能够干什么?切实把对企业党政负责和对职工负责统一起来,把企业的发展目标与职工的意愿愿望统一起来,把推动企业发展与为职工服务统一起来,把企业党政所急、职工所盼、工会组织所能的工作变成具体的行动,寓于有效的活动之中,进一步坚定信心,创新发展,发挥作用。
二要“善宣传”。就是要善于宣传旗帜道路,善于宣传政策法律,善于宣传形势任务。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方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建设新青海的奋斗目标鼓舞斗志,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凝聚力量,开拓奋进。
三要“能干事”。就是要为职工干好事、为企业干实事。经常深入职工群众,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职工安危冷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认认真真帮助职工排忧解难做好事,扎扎实实组织职工攻艰克难做实事,进一步以人为本,履行职责,搞好服务。
我省已进入经济加速发展、产业加快转型的关键阶段,企业更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努力增加就业平台,稳定就业岗位,为企业发展打下良好的职工队伍和社会基础;更要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深化改革,加强管理,调整发展战略,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创新能力,加强风险防控,以自身发展的新飞跃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要认真履行对职工的责任,善于利用工会优势组织职工、引导职工,善于发挥工会作用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善于通过工会工作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