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并改进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打假力度,提高失信成本和风险,切实做到准入放宽、监管有序。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统一开放、机会均等、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规则,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19.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任意干涉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侵占、破坏非公有制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财产,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留、冻结。依法打击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重点减少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在省管权限内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投资项目核准改为备案管理。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简化程序,同一部门承担的多个审批事项原则上合并办理,限时办结。公开审批程序,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站式”项目联合审批机制,行政许可项目逐步推行网上审批,能同步办理的同步并联办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重大项目、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全程服务制度。
22.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织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能合并、取消的一律合并、取消,降低收费标准,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严禁提高标准或变相提高标准乱收费。全面清理涉企中介机构收费项目,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减少费用的尽量减少,实行涉企收费项目登记手册制度,凡手册没有登记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交。列入鼓励类的服务业企业,其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实现基本同价。努力降低企业环评、安评成本。
23.严格规范各类检查。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建立健全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制度并抄告本级监察机关。各级监察机关要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理念,依法对政府部门落实监督检查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访行政办事服务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查处对非公有制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和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违法违纪行为,对故意刁难、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问题,要与有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检查纠错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畅通非公有制企业反映诉求和举报的渠道,及时受理和分办、督办非公有制企业反映的问题。
24.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创业创新、开明开放、诚信守约、宽容失败、合作共赢的舆论氛围,宣传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切实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思想宣传工作。培育树立一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典型、一批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典型、一批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先进地区和部门典型,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并开设专频专栏,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和干扰合法经营活动的典型事例及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