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等级工资制,即按照技术复杂程序及劳动熟练程度划分等级和规定相应的工资标准,再以工人所达到的技术水平评定技术(工资)等级和标准工资的一种工资等级制度。它可根据劳动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精确程度等因素确定和划分等级,进而对工作任务进行分析比较,纳入相应的等级,最后规定技术等级标准和安排各等级的工资关系。
2.能力资格工资制,它主要是由能力资格制度、能力工资的成绩评价系数和工资标准组成。在工资能力资格制度中,等级反映了职工个人工作成绩的差距。能力资格级别越高,级与级之间的能力差距越大,能力工资的级差也就随级别的升高而加大。每个职工的能力水平,归根到底应该是以工作效率或工作成绩的形式反映出来才有实际意义。所以,在执行能力工资制时,职工的能力工资应随着工作效率或工作成绩的高低而浮动。
3.职能工资制,它是按完成职务的能力决定工资,即职工的能力只限于所从事的业务需要的能力,对这种能力的价值进行判断,并确定相应的工资。其特点是:将企业内部的工作分成管理职务、技术职务、技能职务等职务群,按每个职务群设定幅度相当大的工资标准,而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每个人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