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销售贡献毛益提成制,又称效益提成制。技术提成的基本方法是试制新产品鉴定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参加设计人员进行评定,提出主创人员署名,提成分配比例及创新等级的意见,报厂务会议决定。产品达到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后,主创设计人员开始从该产品的年销售贡献毛益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奖励。提成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但短于该产品的实际寿命周期,提成期内职工退休、组织调动,则仍继续享受提成,如发生死亡则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提成份额。科技人员没有设计新产品或设计的新产品没有形成市场规模则没有提成。
贡献毛益是指该产品的销售单价扣除其单位变动成本。只有这一部分才是产品对企业的实际贡献,才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构成部分。因为不同的技术项目可能其侧重点不同,有的项目是侧重搞技术创新,有的是侧重搞结构调整,降低单耗,同样也能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而此时仍然采用销售额提成的办法,则反映不出对科技人员的鼓励作用,失去了该方法的意义。并且由于固定成本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的不固定性,我们放弃采用销售利润提成的办法,以保证该方法的科学性。
实施产品销售提成工资制以后,科技人员的工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和提成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由原岗位、技能工资、年功工资等构成,主要是为了保障科技人员的最低工资水平,并能起到稳定人心的作用。只有在岗人员才能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岗变薪变。在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加大这一部分的构成。例如,加大技术岗位工资分配力度,增加技能工资份额,使收入分配向科技人员倾斜,体现工资分配的鼓励作用,以便在企业中形成更多、更快、更好的搞技术创新的局面。
提成工资=(实际产品贡献毛益额-起提限额)×提成比例×(1+技术创新等级系数)
同时为了区别不同产品智力成果含量,鼓励技术创新,将新产品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引进改进、合作设计型——引进技术、合理消化、合作开发;项目外观设计型——对产品外观美化、创新设计;创造设计型——对产品结构、性能、耗能、质量进行局部改进;创造革命型——推出本行业内全新产品、引起行业标准的变动。分别确定由低到高的技术创新等级系数。创新等级由总工程师评定,必要时聘请专家评审。
在项目开发期内,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在产品投产时开始计提提成工资,以年为期限,年终考核结算一次,一次性发放年提成工资。提成期限结束后,进行考核清算,多退少补。提成计算公式如下:第一年提成额为:(当年产品销售贡献毛益额-起提限额)×提成比例×(1+技术创新等级系数);
第二年提成额为:(累计产品销售贡献毛益额-起提限额)×提成比例×(1+等级系数)-已提成数额
期末时提成额为:(提成期限内销售贡献毛益总额-起提限额)×提成比例×(1+等级系数)-已累计发放提成数额
科技人员产品销售提成制可以适应于工业企业内部那些能够独立工作,对产品性能起决定作用,付出创造性智力劳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