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苑laodongfa.com是由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敬波律师创立的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品牌。特邀佳宾:
著名劳动法专家,劳动法苑laodongfa.com北京律师团、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北京事业部主任贾富春律师;北京长空工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张群先生;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人事总务部王玉峰女士。
某外商独资企业存在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不支付加班工资等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该企业工会主席张女士为此多次与企业老板交涉并提出依法改进劳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的建议。老板不仅拒不接受张女士的建议,反而怀恨在心。不久,在张女士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企业调整张女士的工作,把她的工作岗位从现在的生产部经理职位调整为后勤主管职位。
张群:《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王玉峰 :企业无权随意调动工会主席的工作岗位。因本案例中工会主席是在依法履行工会职责。《工会法》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如果随意调动岗位,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贾富春:两位的观点都很正确。这是一起违反《工会法》,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典型案件。我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即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等组成,除它的派出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工会各级委员会应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各级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等选举结果,要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调动工会主席、副主席,只能由民主选举产生他们的工会委员会和批准该委员会成立的上级工会决定。任期未满不能随意调动工作。基层工会干部在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与企业行政方面发生冲突,遭受打击报复的情况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企业行政方面以各种理由解除为职工维权的基层工会干部的劳动合同,或者像上述案例那样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者降低其工资待遇,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以种种借口不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干部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除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工会干部的原工作以外,构成民事侵权的,还要依法承担侵权赔偿的民事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受害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