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轰动职场界的另一件事是LG中国公司的悄然裁员,有消息称,为了弥补亏损黑洞,LG在国内大量裁减工龄超过5年的资深员工。大中华区总裁禹南均近期表示,在2006年进行的“架构调整”过程中,裁减了超过10%的员工。
分析人士称,跨国公司在遇到经营困难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裁员,裁员成了跨国公司摆脱困境的最常规武器;同时几乎所有的大规模裁员都是因为企业遇到了经营困难,企业不得不收缩战线、压缩成本。
诺西就表示,裁员之后诺西将可以解决合并后业务重叠的问题,同时有望在2010年前,每年节省约20亿美元的开支。
同样,沃尔玛此次裁员是要摆脱连续多年“局部盈利,整体亏损”的经营困境。沃尔玛方面表示,要彻底颠覆之前的“人海战术”,祭出大规模裁员的杀手锏。
有媒体报道称,LG这次裁员针对很多工作年限达9年的员工。按照2008年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工作满十年将转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老员工,公司将无法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即使解除合同也要向员工支付非常丰厚的经济补偿。
很多员工被“扼杀”在即将成为“终身”员工的“前夜”。当然这也是为了避免将来高额的解雇赔偿金。
大多数跨国公司都在运用裁员这一常规武器,但又都对此讳莫如深。因为大规模裁员可能引发出意想不到的风波,往往令管理层大伤脑筋。
分析人士认为,从跨国公司来讲,合理地规避法定的义务,不断以新员工来代替老员工,不断给公司的成长注入新鲜的血液,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是任何一个理性的商业组织的必然选择。而他们在中国,之所以能够大肆裁员,这与实施这一措施所需付出的低廉成本是分不开的。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中国即便是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裁掉一个员工一般至多需要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就够了;而在国外,裁员策略实施的成本要高很多。
比如法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届满的补偿金额为雇员在该公司全部收入的10%.
在日本,在合同未满时解雇员工要按照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月数来给员工发工资作为补偿。担任摩托罗拉公司劳动法律顾问的王兰胜律师提到,“当公司和一个员工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时,如果公司想在合同履行了1年后解雇该员工,就要向该员工支付其余4年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而且,在国外解聘员工所面临的还不仅是补偿金额的问题,可能使整个公司经营都遭遇更严峻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