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河南籍三轮车夫陆某跑了,只留下一辆破旧的无牌三轮车。交警部门经过事故认定,认为轿车司机厉某未保持安全车速,承担主要责任;而逃逸的三轮车夫陆某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过,承担次要责任;而张女士无过错。
张女士先后在第三人民医院和解放军118医院住院治疗了149天。期间,司机厉某支付了109938元的医疗费用,而三轮车夫陆某一直找不到,赔偿问题得不到解决。于是张女士向鹿城法院起诉。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厉某再赔偿张女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92729元;陆某赔偿22518元;厉某对陆某的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昨天,张女士的代理人谢伟忠告诉记者,张女士今年才36岁,上有老下有小,事故发生至今已经2年7个月多了,张女士还是没有完全康复,并留下很大的后遗症。现在案件虽然胜诉了,但赔偿到的金额还不够医疗费和家庭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