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省厅《1996年劳动力市场建设实施意见》(冀劳[1996]65号)抓好落实。省厅每月要进行一次电话调度,每季要召开一次市场建设调度会,并要派专门工作组深入省辖市、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市场建设进度,督促人员、资金、场地的落实,解决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省辖市也要相应地对各县(市、区)进行调度和督导。省厅将组织对各地劳动力市场进行评估验收,对优秀的劳动力市场,省厅将通报全省并颁发奖牌,对不合格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提高,通过以上措施,确保省厅下达的劳动力市场建设目标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