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流传P2P平台“某多多”将办公地点设在中国银监会办公楼一事,银监会发文澄清,“银监会办公楼仅为本部门使用,从未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入驻办公。”同时,银监会提示广大群众:对于此类欺诈信息审慎甄别、高度警惕、防范风险。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爱护自己的名声,哪怕是商业银行也不太可能让P2P平台的办公地点设在银行大楼内,更不用说监管层。而P2P平台‘某多多’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做出这种不负责任的事,简直是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连平认为,发生这样的事,说明在互联网金融大潮中,P2P行业发展“良莠不分”。“某多多”这种个别现象,反映了这类机构本身人员素质不高,不具备作为一个准金融机构应有的职业素养。可喜的是,有关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很快就会出台,这将有利于P2P行业的规范和发展。
一位券商分析师表示,目前P2P行业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各方面还不是很成熟,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监管空白期,出现了不少违规平台,诈骗、跑路事件频发。“为了行业的发展,监管层需要对行业进行监管,确定经营的底线,P2P企业按照程序进行合法经营,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连平认为,监管层首先要加强行业的准入管理,设置相应的门槛。其次,需要监管层持续的规范。此外,也需要行业自律,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细化相关规定,推进相应文件的出台,来促使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
据了解,在监管归属方面,2015年年初,P2P行业的监管机构银监会设立了专门的监管部门,即普惠金融部。在监管政策层面,2014年9月,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明确提出“P2P监管最新十大原则”,指出P2P不能“碰钱”,应当作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在行业门槛、资金第三方托管等方面明确了监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