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以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3)、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8版)、以及苏建价(2008)66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2.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实地勘察,自由竞争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包干费用报价、不可竞争性费用及税金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今后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不予以调整。
3.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固定价格方式进行编制,投标单位所填写或承诺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政策、市场等因素变动而变动,如遇国家、省、市颁布有关工程造价调整规定时也不予考虑,
4.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明确了暂定材料单价的材料设备或暂定综合单价的子目,在招投标阶段,其暂定材料价或暂定综合价均按规定的暂定单价计取,属不可竞争性费用的范围,各投标人在报价中不得随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