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外界还有一种声音,认为实行司法网拍,会占用到法院的财力。对此,饶文军并不讳言:“这个质疑是我们听的最多的。”
他坦陈,“我们也考虑过这个问题,执行会有执行费,而拍卖是执行的一个工作内容,收取的执行费用于这个方面,也是理所应当、名正言顺。”
事实上,据饶文军透露,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费用并不很高。“比如宁波法院去年成交额50多亿,佣金大概节省了1亿多,而法院的支出,只有50万左右。两相比较,孰轻孰重一目了然,确实是真正实现了价值最大化和司法拍卖的理念。”
而且,还可以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进行潜在竞买人的分析和画像,节省人力物力,便于精准的进行推送。随着技术的进步,用机器换人,这才是真正的网络拍卖。
“我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对于司法拍卖改革,就应当以互联网思维来考虑,而不能再用传统的业态思维去主导。”饶文军说。
褚红军强调,法院执行中的财产处置难,是现实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而现在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不但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难题,还带来了一系列的“副产品”。
其中之一是有效防止了司法腐败。目前,江苏要求100%全部上网拍,不允许现场拍卖。其结果就是实现了零投诉,在拍卖环节连投诉都没有,更没有一例为此违法乱纪的,从而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退一步说,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即便还有一部分标的没有拍卖成交。但是,它的价格标准已经初见成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以物抵债的意向有利达成。还有一些特殊的标的,比如精密仪器设备,即使没有成交,但是它的价格发现已经实现。
“我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解释能尽快出台,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走回头路,现在已经有这种迹象了。”褚红军说。
目前来看,对于网络司法拍卖的未来,有足够的理由保持乐观。2015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法院开展司法拍卖应全面推行网上拍卖方式” 。
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督导室主任何东宁的一番话或许能给褚红军吃下一颗“定心丸”。他透露,从2015年9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已开始就相关司法解释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已6易其稿。在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后,本月初已正式进入报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