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药师是药店日常经营中管理药品质量、进行用药指导的关键力量,药师是否称职,直接影响到群众用药安全,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是开办药店最重要的条件之一。药店申办者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属违法行为,除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外,药监部门将在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宝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针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过多过滥、恶性竞争、整体实力不强等问题,今年以来宝安分局严把准入关,要求新开办和申请换证的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深圳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2006年修订)》的规定,与总部或受委托的药品供货企业实现计算机互联,并通过计算机网络采购药品的。对不具备条件的,不予许可。该举措已纳入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此外对触碰非法行医、违规销售含易成瘾性成分处方药、销售假劣药品这“三条高压线”的违法药店,坚决从严从重惩处,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清除出药品行业。据悉,今年上半年,分局共对触碰“高压线”的8家药店予以吊证处理,吊证数超过2009年全年的6家。
今年3月以来,宝安分局全面启动了承接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职能后的首次大规模“清无”专项行动,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21次,立案查处无证药店57家,依法没收药品70余件,货值2.85万元,罚没金额6.28万元,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药品市场秩序。
据介绍,宝安分局明确每周三为“清无日”,重点加强对街道偏远区域、工厂周边区域和出租屋集中区域及“插花地”、“城中村”等“无证”重灾区的日常巡查。“清无日”中共发现并立案查处了无证药店17家,占全部无证案件的45%。在设定“清无日”的同时,宝安分局还设立了24小时“清无”专线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收集相关违法线索。行动开始至今,宝安分局共接到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投诉43件,查实无证药店21家。
而在今年的所有的执法活动中,宝安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监管对象1118家次,比去年同期的1730余人次和941家次分别增加73%和19%;调查投诉举报246件,同比去年的110件增加124%;立案113件,其中案源来自监督检查的达54件,占立案总数的48%,同比去年分别增加了74%、440%和33%;开展GSP认证87家,较去年同期的67家增加30%;日常监督抽样322批次,同比去年增加4%,超额预期指标122批次;快筛抽验52批次,超额预期指标12批次。
今年起,我市药监部门联合公安、卫生、市场监管和街道等多个部门深入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打击药品零售企业非法行医、打击违法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及终止妊娠药品、药源性兴奋剂经营、整治和规范药品购销渠道、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无药师、缺药师及药师不在岗、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中成药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行动。
作为管理着全市近半药店的市药监局宝安分局在专项行动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宝安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将与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及各街道的卫生监督机构、计生机构、综合执法队、出租屋管理等部门建立对接联络机制及相关制度,在试点社区初步建立以药监为主,卫监、计生、综合执法、出租屋管理等共同参与的药品安全社区管理模式。
与此同时,宝安分局将与光明新区密切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光明工作站的平台作用,加强基层药品监管力量。依托网格化监管模式,进一步健全与公安、卫生、市场监管和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重点在打击药店非法行医、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等方面形成合力;同时巩固与街道“清无”办的联动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压制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