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高层楼房中之所以公摊面积较多(一般为18%~25%),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每层有独立电井和水表井,这些平时不常触及的区域,往往成为开发商“遗漏”问题所在。
跟随验房师来到南宁民族大道中段某楼盘,该单元是一梯两户,电梯厅两旁是独立的电井和水表井。但记者打开木门后看到,由于没有安装照明设备,电井内一片漆黑,必须打开电筒照明。更令人倒吸一口冷气的是,电井内的地板没有封闭,一直从最底层连通到21楼顶层。验房师介绍说,由于绝大多数楼盘的电井都会做地面封闭,所以一些电工师傅会想当然地一步跨入,如果在这里,后果不堪设想。该电井面积较大,约为2.5个平方米,一旦有人掉落,也难以“卡”在井内等待救援。业主农先生对此很担忧,他家中既有3岁幼儿,又有一只宠物狗,因此他经得物业同意后,自购铁锁封闭了楼房所在层的电井门。
就此致电开发商,对方表示,由于楼房的电线和弱电线都在铺设之中,为了施工方便,暂时没有封闭电井地面。待线路完工后,会立即安排封闭地面,消除安全隐患。
12月8日,在青秀区某单位集资楼,记者步行前往天台时发现,楼梯旁窗户低矮。由于位于31层,人员经过该窗口时,难免心存害怕。经察看,该楼房每一层楼梯窗户均采用此设计。几位居住在高层的业主表示,自己也曾留意过这个问题,每次走过都会小心翼翼,生怕一脚踏空,掉落窗外。业主姜先生认为,一般高层楼房的楼梯间很阴暗,并且不通风,让人感觉很沉闷,如今这里设计有窗口,这些问题迎刃而解,但却又形成了安全隐患。几位热心业主将此情况反映给施工方,但半个月过去了,情况如故,无奈之下,他们自己动手,拉上红绳作为警示。
不少业主表示,居住在高层建筑时,对护栏的高度最为关心。验房师陆军介绍,阳台建筑标准在1987年就有了明确规定,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上规定,24米以上建筑的阳台护栏高度不低于1.1米,24米以下建筑的阳台护栏高度不低于1.05米,楼梯护栏也参照这一标准。2005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一轮的建筑规定,对某些标准进行了修订,但是对于阳台的建筑标准并未改变,依然沿用以前设定的数值,这个标准目前仍在全国通用。
西乡塘区某楼盘的开发商为外省过江龙,带来的户型为较为新潮的大飘窗户型,每个房间都会配备属于赠送面积的飘窗。开发商对业主坦言,飘窗属赠送的面积,打掉窗台便可利用面积。但记者在室外看到,与其他楼盘的飘窗相比,这里的飘窗更多是装饰作用,除了面板轻薄之外,飘窗甚至没有与楼板连接,依靠木头和砖块支撑。有业主向开发商反映此问题,但对方答复是,飘窗就是用来拆的,没有必要做得那么好。但业主宋先生却提出反对意见,他购买的房子面积大,但仅住一家三口,没有必要敲掉飘窗增加面积。他喜欢坐在飘窗上看书品茶,如果飘窗不牢固,如何能安心入坐?据了解,宋先生已联合一些业主将此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开发商,要求整改。
记者致电开发商了解到,对方也有苦衷,表示2.2米以下的空间不算面积,是赠送给购房者的,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设计无非是为业主多争取几个面积,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能多得近10个平方米。如果将飘窗做得更牢固,将来业主敲掉时会很费功夫,引起的噪音和振动也会更大,而据他们调查,95%的业主在装修时会敲掉飘窗,对于一些要求保留飘窗的业主,他们将具体协商后给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