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广告主对渠道的投放,尤其是自媒体,开始注重效能,你的数据既要好看,还能有不错的带货能力。
广告公司对于博主的效能,判断力是绝对没有MCN机构,KOL了解的。什么样的单品,什么样的价格区间带货,这些广告公司是无法知道的,除非他们长期沉淀,且每次都和品牌沟通,慢慢建立自己的数据库。而这块,自己机构和博主自己是最了解的。
品牌的打法是立体的,包括线上线下,多渠道的结合,如果MCN机构以后把线下这块也涉足了,那是真正领头羊的时候了。
其实,别说MCN机构了,现在国内打的IP公司,都已经在切广告公司的蛋糕了。
近1年来,联名款已经是一个非常热的趋势,不管是品牌和故宫的联名,还是品牌和品牌,品牌和明星艺人之间的联名,多的是数不过来。各路IP也成为品牌追求的香饽饽,你们以为IP公司现在只买形象授权了?
我知道的IP公司(名字暂不透露)从IP授权,产品策划,包装设计,上市推广,都帮品牌做了,而且这部分的收入超过了IP授权的收入。
当然,这种公司要想干掉广告公司,是不现实的,但是很明显可以看到广告公司受到的挑战。
广告公司和MCN机构/KOL的竞争,也会使得行业优胜劣汰,各自成长,广告主收益。
广告市场存在是因为需求,未来这个需求只会越来越大,竞争格局只会越来越激烈,没有谁干掉谁,谁更加适应这个市场,更了解广告主的需求,服务好广告主,谁才能发展的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