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竞争格局,没有一家内容平台值得KOL放弃其他平台;同时,就是KOL自身愿意放弃其他平台,也无法阻止搬运工,KOL多平台输出无法阻止、无法限制,这个也是长期上看KOL联盟会掌控切蛋糕权力的一个佐证。
老罗创业失败,在抖音上开始站台卖货还债,给人一种古代卖身葬父的即视感,未免悲凉。
在商业上,老罗成功了:第一周收入6000万,第二周收入两千万,如果保持平均一周1000万的水平,一年老罗能赚5个亿(这还不算抖音给他的签约费);而锤子手机最好的一个财年,亏损五个亿。
根据2019年已公布的数据,广告收入占字节跳动总收入的86%(分母1200亿);而其主要竞品快手,电商带货收入占其收入的62%(分母430亿)。
把抖音卖货的这条路走通,从2018年开始就已经成为了抖音最急切的要走通的一条路。
类似老罗这样的故事,从2009年微博上线开始,已经出现了太多太多了:
从斗鱼、虎牙的兴起,到冯提莫5000万签约bilibili;从张大奕、薇娅、李佳琦为首的电商网红兴起,到罗永浩、董明珠等各路大仙站台卖货,为我们揭开了庞大的粉丝经济的多种玩法和各路玩家。
据统计,内容导向的粉丝类经济总量在2019年达到7600亿,预计在2020年可达万亿。
在这样的经济体量下,多种模式经济同时发展,不少都市传说中,不断传出xxx通过短视频赚了几千万,xxx通过直播赚了几个亿。
他们究竟赚了多少,怎么赚的,未来还能赚多少,整合起来就是一个问题:粉丝经济这将达到万亿的蛋糕,究竟是谁来切?怎么切?
在信息互联网上,用户的数量、时长、关注度都是依附内容之上的,而内容模式,以主要分发渠道为分界,经过了三个进化历程:Web时代 – 移动App时代 - 创作者时代;
在Web时代,内容载体的主要形态是门户、论坛、博客等,分发渠道是搜索引擎,全网超过90%的流量都是搜索进行分发的,可以认为是搜索时代。
在移动App时代,超级App不断完善自身的内容建设,同时不遗余力地封闭自己的内容生态,让公网搜索无法检索,由此为用户创造只属于自己的独享价值。
这个时代与搜索时代的主要区别,就是分发渠道向超级内容app进行转移。
在我看来,创作者时代现在刚刚出现萌芽,它和移动App时代是紧密衔接的,移动App的内容生态建设,降低了内容生产的成本,也就扩大了内容生产者的范围,这样,就促成了超级内容创作者的出现。
这些KOL,在多个平台上均有大量粉丝,内容多平台同步,其粉丝和创作者本身进行深度绑定,各个平台的流量受到他的很大影响,使得内容分发的渠道,逐渐的从平台手里开始向超级KOL的手里转移。
或者说:向MCN(Muti-Channel Network)未来的进化体,真正KOL的联盟上转移。
而粉丝经济,其实起源于很早的追星文化,明星本身也是内容创作者,之前明星的内容往往是电影、电视、杂志等形式来传播的,而现在也是在向互联网转移。
其实互联网粉丝经济最早的一个模式,就是明星代言为代表的品牌广告。
从明星到网红,每一个KOL都有其特定的粉丝群体,这个逻辑上根植于KOL的特点在不同人群中的认同度,这个特点让品牌代言广告成为粉丝经济的第一个原生模式。
当产品的品牌打向市场时,往往会选择一个和自己目标群体相对应的明星进行代言。
另一个,就是从2016年4月淘宝直播上线后开始发展,到2019年李佳琦出圈达到顶峰的电商带货逻辑。
根据光大证券数据,2019年直播电商总规模4400亿,其中阿里系2500亿,占比57%,快手 1500亿,占比34%,抖音 400亿,占比9%
最后,据36Kr数据,36%的人愿意直接为自己喜欢的偶像进行付费100-300元——这一点也从直播经济中得到了验证。
2018年四大移动类平台(映客、花椒、陌陌、一直播)前10000名主播累计收入:2名主播收入过千万,45%的主播收入在5-10万之间,映客头部主播收入最多,4401人入榜,收入超8.65亿,人均约20万。
这么大的市场,这么快的发展速度;内容平台面对着一个内容投20几个平台的内容创作者,面对着MCN对接,或KOL直接对接的大量品牌收入、电商收入怎能不眼馋?
2018年9月,抖音星图平台上线,作为短视频领域最早的一个尝试,快速被快手等平台跟进复制。
但是至今1年半的时间,根据第三方数据整理:星图平台13000名入驻达人,有11000名从未接到过任何订单。
从订单金额上,分析数据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公式:
报价(万元) = 0.013 x 粉丝数(万) + 0.166
结合这些数据,我们总结出星图平台的几个特点:
从这些数据来看,星图平台并不成功——至少没有爆发式的增长。
实际上,早在2013年,微博就上线了基于粉丝的一系列产品,粉丝通、粉丝头条,通过扩大粉丝的逻辑提供信息流投放,最终构成了微博广告收入的基石。
但是其基础逻辑依然是基于人群定向的,尽可能原生的信息流广告,而广告主直接找到大V进行推广的行为,被微博全力打压。
至今微博没有成功的尝试出基于 创作者-粉丝-广告主 这条链路的成功商业模式,只能说长期的努力,思路对,办法不对。
平台方面,不管是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还是微博等综合内容平台,都在不断的发力粉丝经济,但看起来收效甚微,那么,粉丝经济这个大蛋糕,平台切不得?那究竟谁来切?
粉丝经济的蛋糕究竟由谁掌控?主要集中在两个基础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