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和香港工程师学会于2008年9月18日—22日举行的第四次内地与香港结构工程师资格互认培训及测试,双方取得互认资格的人员名单如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公告第1号》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公告第1号》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ad83d9bcc2de6331dfd1baf9e19b7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