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适用税率为3%。
交通运输业的具体征税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一般是指从事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义务人所取得的全部运营收入,即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交通运输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交通建设基金等;
(2)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包括打捞,理货,港务局提供的引航、系解缆、停泊、移泊等劳务,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还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劳务;
(3)对搬家业务收入,应按“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税目征收营业税;
(4)运输业承揽的运输业务,凡起运地在国外的客、货、邮运等运输业务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营业税;凡起运地在我国境内的外国运输的客运、货运、邮运等运输业务,应当依法征收营业税。
例如,取得的运费收入是1000元,装卸费200元,则应缴纳的营业税款=(1000+200)×3%-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