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以北京某内资工业企业数据为例说明:该企业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00万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显示:2002年~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7万元、742万元和950万元;资产负债表显示:2002年~2004年,总资产分别为156万元、302万元和452万元。另外,2004年职工花名册显示固定职工29人。根据国家《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该企业符合小企业标准。而且,主营业务收入和总资产的增长态势显示该企业处于快速成长期。另外,现金流量表显示:2003年和200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并且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很大并呈现增大趋势。所以,资金是该企业运营、发展的关键。
审计该企业财务费用科目发现,2003年和2004年都存在把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卖给其他企业的情况,而且2004年交易笔数和金额明显增大。企业财务负责人介绍向银行贷款太难,不仅成本高,而且时间太长。如银行贷款必然失掉好的发展机会,所以无奈低价卖掉债权。
下面以2004年企业数据说明民间债权贴现成本计算必须全面考虑:2004年企业共发生转让债权业务25笔,债权账面金额136万元,财务费用27万元。所以,平均资金成本率为19.85%(27万元÷136万元)。2004年净利润为94万元,资产利润率为20.80%(94万元÷452万元)。20.80%大于19.85%,说明应利用财务杠杆作用,筹资对企业有利。
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筹资成本税前扣除额不能超过同期金融机构同类筹资利息。2004年商业银行的票据贴现率低至0.285%~0.3%左右。所以,该企业税前可以列支财务费用最多为4080元(1360000×0.3%)。所以,265920元(270000-4080)必须作纳税调增,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7753.60元(265920×33%)。实质平均资金成本为357753.60元(270000+87753.60),实质平均资金成本率为26.31%(357753.60÷1360000)。20.80%小于26.31%,所以,筹资实质对企业已经不利。
所以,在民间债权贴现时,小企业不能简单地比较按财务费用计算的筹资平均成本率和资产利润率,而必须考虑不能税前扣除的筹资成本。只有包含不能税前扣除的筹资成本的筹资平均资金成本率小于资产利润率,才可以进行民间债权贴现,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