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纳税人——税务代理人——税务机关“三位一体”的征管体系中因税务代理自身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既减少了纳税人偷税、漏税的可能性,也减少了税务人员腐败的可能性。因为税务代理使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失去了直接联系,这就大大减少了各种合谋的可能性。这使得税务代理在征管体系中起着有效的监督作用。一方面它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有关税务事宜,既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又对纳税人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另一方面它超脱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外,可对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贯彻执行税收政策进行监督,预防和及时处理征纳纠纷,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再一方面,它自身税务代理业务的开展,也要受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监督,形成一个彼此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有利于依法治税,保障财政收入。三、我国大力推行税务代理的必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经济成分向着多层次、多元化方向发展。首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会不断加剧,经营者为了集中精力从事经营活动,提高产品或劳务的市场竞争力,避免因纳税问题耗费太多的人力、物力、时间,会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为其服务。其次,随着我国经济成分向着多层次多元化方向发展,私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但也出现了诸如数量多,布局分散,财政管理混乱等,而且大多数经营者缺乏税收知识,不了解税收政策,这就给税收征管带来极大不便,所以只有实行税务代理,让既懂财务又掌握纳税知识及国家税收政策的税务代理人代理税务事宜,才能保证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防止偷漏税的发生,以有效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顺利实现。
推行税务代理是保证我国税收征纳关系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的迫切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市场经济越发达对法制的要求也越强烈,而税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税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对生产经营者来说是造就一个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但我国现状是从企业到个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差,尤其纳税观念和纳税意识更差。通过税务代理能加快使我国走向依法治税的道路,同时税务代理是以服务为宗旨,以税法为依据,站在中介立场客观公正履行代理职责,依照税法规定妥善办理税务事宜,在税收征纳关系中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制约机制,在市场经济中对推进依法纳税和规范征纳关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