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求发展。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工作,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引进高素质人才,积极拓展业务内容,开展高层次的服务项目,为纳税人提供高水准、高质量的智能型服务。
另外,国家应适当规定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赋予注册税务师一定的查帐鉴证权。建议现阶段应作如下规定:
1.企业申请减税免税或申请退税时,应提供由注册税务师所在机构出具的查帐鉴证书;
2.企业申请延期纳税时,应提供由注册税务师所在机构出具的理由鉴证书;
3.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时,应提供由注册税务师所在机构出具的有关销售额和财务核算情况的查帐鉴证书;
4.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申报时,应提供由注册税务师所在机构具的有关扣除项目情况的查帐鉴证书;
5.企业办理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应提供由注册税务师所在机构出具的纳税调整项目计划书。
这样,既有利于保证纳税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防止税收流失;又有利于促进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发挥税务中介组织应有的作用。
[1]梁榕,张瑞清。我国税务代理市场发展的受控因素及对策[J].财贸经济,1998,(7):34—37.
[2]中国税务咨询协会。怎样办好税务代理[M].北京:学苑出版社,1996.
[3][日]田中治。各国(地区)的税务代理制度[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