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审判结果让业主们疑惑不解,同一时间购买的房屋,相同时间缴纳了相同数量的契税,为什么前面的业主打赢了官司,讨回了被多收取的契税,而他们却在法庭上败诉?据有关人士透露,法院判决该批业主败诉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诉讼时效条款》,按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对卖方提起诉讼有效期是两年。李女士等业主起诉开发商是在购买房屋两年以后,超过了该诉讼期限。
超过诉讼期败诉业主还要上告就该事件,记者采访了清江花园的开发商。该公司一姓樊的负责人说,他们之所以多收取了清江花园业主们的契税,确实是不知道相关的规定,并不是有意欺骗消费者。现在,公司已将多收取的契税上缴到了相关的部门,与这件事情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此次事件的当事人,以李女士为代表的败诉方表示,他们还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事不会就此完结。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的向飞律师指出,在《民法通则———诉讼时效条款》上确实有两年诉讼期的规定,所以,对于超过两年诉讼期的李女士等业主起诉开发商一案,业主方败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向律师还说,桂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业主们的权益,无论法院怎么判决,也不管时间是否过期,都应该向业主退回多收取的契税款。他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买房的过程当中,业主的利益受到侵害的话,要及早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是提起诉讼,这样才能提高胜诉率。另外,在买房的过程当中,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证据,特别是关于时效上面的证据,如果知道自己利益被侵害,打起官司来就能够从容应对。
记者手记在此案中,桂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做法,用当前时兴的一句话来形容就是“损人不利己”———损害了业主们的利益,最终自己也没能捞到好处,却反而落下了骂名。
时下,众多企业都在提倡诚信经营,都想用诚信来换得消费者的“真心”,他们知道,一个企业要想做大做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更不是靠耍一点小聪明就能办到的。企业的成功,靠的并不是一时之利,更不可能欺骗自己的“上帝”,欺骗自己的衣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