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将使“土地出让金全额进入地方预算”政策落地,这一点地方政府并无异议。
而争决不下的问题,则是土地出让金收支专户的管理归属问题。《通知》说将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专户,但这一专户是设在财政部还是地方,成为地方最关心的问题。而这一点,将在《办法》中明确。
主流的观点是,省级土地出让金的专户设在财政部,再由财政部返给地方,而省以下的则放在省财政部门。
这样一来,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和使用情况就纳入了财政部的监管。
与此同时,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是归属财政部门还是国土部门,也在热议当中。
“中央的思路是由财政部门征收,这样一来,土地出让金中‘小金库'的操作空间就会大为减少,但最后还要看中央和地方沟通的结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如是说。
按照上海媒体的报道,受宏观调控影响,今年上半年,上海房地产税收仅完成191.9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部分约为140亿元),同比下降17.4%。
为弥补急剧减少的房地产税收,上海市财政部门正酝酿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针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从而取得增值性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实行四级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不同,缴纳比例从30%至60%不等。
根据现行税法,土地增值税从1994年1月1日在全国开征。而目前一般采用预征的方法,如广州预征比例为开发项目总价的0.5%~1%,上海为1%。
但在实际操作中,土地增值税少收、不收的现象比比皆是。而土地增值部分,也正是开发商的主要利润来源。
在房价持续走高的阶段,地方政府因土地出让金获益,而开发商因土地增值获益,在很多地方,双方对“托市”拥有默契,各得其所。
但在土地出让金收紧的政策调控下,若地方财政对房产行业依赖程度过大,将直接导致财政收入下滑,而这正也是上海市酝酿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背景所在。
中国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者征费的制度始于1987年。当时的土地使用费作为地方税的一个变种,主要用于地方城镇建设和维护,而中央并未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