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早在2009年,国土资源部就曾对《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向地方国土厅局征求过意见。在当时发送给地方国土厅局的“修订草稿”中,还曾包含了允许在 “非公益性的、土地利用规划中未来作为城市区域之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供需双方在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中进行交易的内容。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国土资源副部长甘藏春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土地征收环节是本次《土地管理法》修订的重点环节。
记者了解到在目前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启动的《土地管理法》修订中,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环节,主要采用的是“强化对被征地农民补偿”的修订思路。
甘藏春向记者表示,中国目前完善征地制度的重点,主要应该放在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上,“这恐怕更符合中国国情,要保证被征地农民能分享城市化、现代化的成果,这是更为急迫的问题。”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人为将土地划分为城镇和农村两部分,农村土地又划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和耕地,城镇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只有城镇建设用地可以交易流转,于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若想交易流转就必须转至为城镇建设用地。
“但是,我们现在的土地管理制度下,农村土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只有一个渠道,就是政府征地。”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叶剑平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征地价格是低于市场价格的,这也就是很多矛盾产生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