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程度低主要表现在土地产出率水平较低。这不仅表现在农业土地单位面积产量尚有提高潜力上(与世界发达国家或世界农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粮食每亩单产低100公斤),而且也表现在非农业建设用地产出率很低上。目前我国工业用地单位面积产出率很多地区每平方公里只有1亿多元,有的地区更低;城镇土地至少有40%以上的潜力可挖,城市用地人均达到133平方米,比我国目前规定的人均100平方米的控制指标高出30%;村镇居民人均用地达到190平方米,超过人均用地控制指标高限(150平方米)27%;建设项目用地普遍征多用少,闲置浪费严重,据统计,到1996年底,全国共闲置土地174.75万亩,占实际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8%,其中耕地94.2万亩,占闲置面积54%,闲置耕地中有51.8万亩已无法耕种。
近些年,我国人口每年以1000多万的速度递增,而耕地以数百万亩的速度递减。人地矛盾越来越尖锐。据有关方面测算,我国现在年粮食需求为5200亿公斤,而近年来粮食年产量一直徘徊在4500~5000亿公斤水平,缺口在200~700亿公斤间。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86~1995年间,我国粮食净进口为4165万吨,年均净进口416.5万吨。按目前我国平均亩产量计算,生产416.5万吨粮食需要1000万亩耕地。
近年来,我国工业用粮年需新增大约1200万吨,而工业所用农产品原料绝大部分来自于耕地。
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提出了跨世纪发展的指导方针和近期、远期奋斗目标,要求2000年完成“三个一千”的农业增产工程,即粮食增产1000万斤,棉花增产1000万担,肉类增长1000万吨。这一目标的实现直接影响我们每个人的切身生活,也根本取决于我国耕地的产出水平。在目前农业科技水平的条件下,确保足够多的耕地面积是唯一选择。即使从长远目标来看,我们也需要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确保我国人民生活和生产对土地特别是耕地的需求。因此,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以世界上最严格的措施管理土地的方针,并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明确写进了新修订通过的《土地管理法》,成为我国第一个写进法律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