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土地确权,在土地改革中,另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让农村宅基地退出。
安徽省出台的上述《方案》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按照现行建设用地标准,将宅基地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村村民住宅小区建设等。农村村民主动退出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或者政府予以奖励,并采取经济或其他手段予以激励。同时,也允许农村村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
“安徽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农村宅基地一直是土地管理中的难点。一方面,由于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总量不足,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屡禁不止,应该保障的宅基地保不了;另一方面,该退出的宅基地退不出来,特别是皖北地区空心村现象严重。”安徽国土厅厅长孙爱民表示。
在安徽社科院乡镇所所长谢培秀看来,宅基地退出后有几个可能的用途:复耕成耕地,或是将来进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范畴,而宅基地退出后,释放出的指标将非常可观。
据媒体报道,安徽省国土厅表示,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是安徽省深化土地改革的重要内容。2013年,作为全省唯一的统筹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宁国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退出后复垦为农用地的,将对原使用人予以补助,根据不同类型,每亩最高可获6万元补助。
“宅基地如何退出,一直是土地改革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难题,安徽此举若能化解这一难题,那么土地改革也就成功了一大半。”张健表示。
(原标题:安徽土地确权全面启动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