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漆桥镇镇区规划,规划范围根据本次规划研究确定。
3、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面积3平方公里
四、主要内容与深度要求
(一)总体要求
漆桥镇总体规划编制应在南京城市总体规划、高淳县城乡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办法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相关编制方法进行。
规划要结合《高淳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要求,提出漆桥镇域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及交通等统筹规划。要处理与农业特色产业规划、旅游业规划的关系,统筹安排功能布局、资源利用、产业布局、镇村体系等。
1、镇域规划
(1)在对漆桥镇整体发展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为目标,提出镇域内镇村发展目标和战略。
(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自然与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与保护要求,划定空间功能分区,并制定管制措施。
(3)确定镇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预测镇域总人口规模和就业岗位。
(4)明确镇区性质、职能和规模,明确镇区建设用地标准与规划区范围。
(5)确定镇村体系布局和发展要求,确定各保留村庄人口规模、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6)确定镇域内交通发展策略和镇域市政基础设施布局,重点研究与周边重要交通要道的衔接、利用。
(7)统筹布局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和基本农田规划。
2、镇区规划
(4)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镇区道路系统规划,明确道路走向和红线宽度。
(5)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特别要保证公益性公共设施布局。
(8)确定市政设施布局、管线走向,强调综合协调原则,注意近期建设阶段的实用性和近期发展的前瞻性。
(9)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10)确定控制和引导镇区近期建设的原则和措施,提出强制性规定内容。
1、规划应在《高淳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及《漆桥镇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2、 规划应充分解读中心区在镇区、镇域中的定位,明确自身的地区特色,统筹考虑镇区的功能定位与布局。
3、应突出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对中心区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布点、用地规模与形态及可实施性进行评价和分析,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配套要求,统筹安排各项城镇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注重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应加强规划的经济性分析。结合用地权属,建设现状,发展时序等因素,重视对地块规划指标的经济测算,提高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
5、规划应重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对漆桥老街地块予以保护和控制,明确紫线控制范围。
6、规划应对中心区交通系统进行梳理和调整,实现道路网的系统化、规整化和功能明确化。充分利用衔接周边重大基础设施,充分挖掘现有路网的潜力,结合道路改造完善道路系统,提高运行效率,改善整体交通环境。
五、规划设计成果要求
(一)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二)规划设计成果分三大类,分别为镇域规划、镇区规划和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文本、设计图纸、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分图则等)及相应的电子数据成果文件。
(三)成果形式。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纸质成果10套,规格统一为A3。电子成果2套,格式为:文本word,图形dwg,效果图jpg。提供A0规格的宣传展板1套。成果宣传展示文件1套(Powerpoint演示文件)。
(四)设计图纸要求。设计图纸分镇域规划和镇区规划两套图纸,镇域地形图比例为1:5000,镇区地形图比例为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