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城市商业住房价格的高企呈现加速的趋势,与普通阶层收入的差距明显拉大;另一方面,中国的传统的成家立业观,使得我们的每一位哪怕是大学毕业一年的年轻人、也要求有购买住房的权利(这在日本、香港等地其实都是不现实的),这就是使得住房问题由经济问题转性为社会问题,政府不得不去面对。
另一个方面,不可否认,近十年GDP的告诉增长,也使得财政积累逐步雄厚起来。在这两个基本面条件的驱使之下,中国选择效法新加坡和香港模式,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的二元结构的形成,即:以政府补贴、政府投资、成本定价的方式兴建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为社会的中低收入者提供住房保障。从这一措施的用意上显然是好的,但中国是个总体人口基数比较大的、处在城市化快速进程中的国家,财政的力量显然难以支持如此巨大的“满足行动”,况且,这一基本需求满足之后,等这批人士的基本居住问题解决之后,随后的要求则是:我住的房子不够好、不够大怎么办?是否政府要向今天的家长对待孩子一样,从小学、中学、大学、留学,一直管到买房、结婚、生子、孙子上学…大家可以回忆以下60-70年代我们对于住房的要求是什么?现在年轻人结婚的住房标准是什么?政府一直满足下去,财政的力量是否足够,毕竟,财政是国家的钱袋子,不可能不兼顾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而不仅仅是个住房问题。
在这样的前提下,在重视房地产市场的公共供应的同时,在某些宠物经济学家的完全没有市场意识和经济理性的建议下,把市场化的部分打压到没有生气的局面,显然也不是明智之举,经济学家张五常先生对此也非常不解:而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化部分的科学、合理发展,首先要解决的是房地产是什么的问题。
与其他产品不同,房地产产品有一个特殊的属性,就是金融属性,无视房地产的金融属性的行为,其实是可笑的、掩耳盗铃的行为,因为它确确实实的存在,明白了这个道理,对于制订房地产政策,以及由此对于经济所造成的影响,我们就回更加心中有数。而且我们可以看得到的是,房地产价格的巨幅滑落,其杀伤力不亚于金融危机。